|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
外商独资企业,是指国外投资者(包括港、澳、台投资者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等有关法律,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,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。
(一) 必备条件
1、一个或数个外商投资者(企业或个人均可)
2、注册资本:科技、服务业不少于10万美元,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 美
元(出资必须是外汇)
3、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
(二) 提供资料
1、外商合法开业证明(个人投资提供护照)复印件
2、资信证明(由开户银行出具,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内容包括企业
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)
3、 董事、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
4、董事"委派书"和正、副总经理"推荐书"原件及其中文译件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、简历、照片(1寸1张)
6、公司住所(经营场所)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
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(办事处)设立
提供:
1、 认证书,银行资信证明,总公司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决议。
2、总公司董事会关于在北京设立分公司(办事处)的决议。
3、总公司执照代码证、各地税证、开户证、章程、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
4、总公司对分公司(办事处)负责人的委派书
5、分公司(办事处)负责人的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、简历、照片(1 寸 1张)
6、分公司(办事处)住所(经营场所)房产产权证明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福大厦汇福阁21B
联系人:奉先生 13713910112 13714955112 电话:0755-82953881 829589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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